希望可以趕快有申請的資格!

 

 

http://socbu.kcg.gov.tw/?prog=2&b_id=3&m_id=13&s_id=451


一、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規定之新生兒之父或母,得申請本津貼:
(一)新生兒於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

(二)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三)未設籍本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未婚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

         且生父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者。  

第一項設籍時間之計算,以最後遷入本市日期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期止。


二、補助金額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六千元。但生育第三胎以上之新生兒每名發給新臺幣一萬元,發放總額以新生兒數計。前項第三胎以上之新生兒,指依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時間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


三、申請事宜與發放程序如下

1.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備妥身分證及印章,至新生兒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辦,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2.申請人未能親自辦理時,得委託代理人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3.生育婦女如於產後死亡者,得由其配偶或親屬申領。

有特殊情事且具不可抗力等因素,應檢附相關證明,經社會局認定者,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服務單位、地址及電話

1.新生兒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提供:全國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www.leadware.com/search/hrwebs.html)
2.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337-3379、337-3380
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這是在高雄市社會局的網頁查到的資訊,切確的資訊,可能還要詢問一下喔~

其他: [生育津貼] 2012年 直轄市(五都)生育津貼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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